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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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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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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警察隊 行政組
 少年類 111-05-04
少年觸犯法律的責任?
  • 解答
    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觸犯刑法,如果是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或是少年在事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已滿20歲的情形時,少年法院會將案件移送地檢署進行偵辦,而其他的犯罪行為,則以保護處分的方式來進行矯正,如訓誡、假日生活輔導、勞動服務、施以感化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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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法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2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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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1-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