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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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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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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警察隊 行政組
 少年類 111-05-04
少年可以吸菸、飲酒、嚼檳榔嗎?
  • 解答
    未滿18歲者禁止抽菸、飲酒、嚼檳榔,發現少年有上列情形時,當場會加以勸阻,並通知家長(或監護人)領回管教或護送返家;另依學籍與否,分別通報(轉介)教育局或少年輔導委員會實施輔導。
    任何人(含家長或監護人)提供菸、酒、檳榔給未成年者,可處新臺幣1萬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相關案例報導】
    16歲少年帶酒闖KTV遭拒 竟暴走砸隔壁超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99570
    預防青少年飲酒
    https://tbaf.org.tw/responsible_drinking/prevent_underage_drinking?
    【參考法條】
    「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第2條。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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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1-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