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政部移民署「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宣導
二、旨揭專案實施期間自112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三、本專案機制重點如下:
(一)專案實施期間「自行到案」者:免予收容、處最低罰鍰(新臺幣2,000元)及免除禁止入國不予許可期間。
(二)專案結束後:加強查處、依法收容、修法提高逾期停(居)留罰鍰及延長管制年限。
二、旨揭專案實施期間自112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三、本專案機制重點如下:
(一)專案實施期間「自行到案」者:免予收容、處最低罰鍰(新臺幣2,000元)及免除禁止入國不予許可期間。
(二)專案結束後:加強查處、依法收容、修法提高逾期停(居)留罰鍰及延長管制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