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隊小隊長劉○○、警員李○○、林○○、黃○○等4員,111年11月11日18至22時執行巡邏勤務,於20時18分在本市中區中華路與○○路口前,發現自小客車**B-3303交通違規,遂予以攔查,當場查獲犯嫌係南投地檢署發布之竊盜通緝犯,並當場查獲犯嫌非法持有安非他命毒品1包(毛重1.56公克)、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海洛因1包(毛重1.05公克)及針筒5支(已使用過),共計查扣毒品毛重2.61公克,警詢犯嫌坦承持有及施用毒品情事不諱,並同意採尿送驗,全案依法移送偵辦。劉員等人執行巡邏勤務,主動盤查可疑人車因而查獲毒品案,及時阻止犯嫌危害社會秩序,足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