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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局置分局長1人、副分局長2人;設行政組、督察組、防治組、保防組、保安民防組、交通組、偵查隊、勤務指揮中心、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等業務(輔助)單位;下設警備隊、大墩派出所、南屯派出所、春社派出所、黎明派出所。另交通警察大隊第四分隊兼受本分局指揮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