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分局臺中公園派出所許警員,113年11月2日18-20時擔服備勤勤務,於19時許接獲民眾(下稱彭男)報案,稱放置於本市北區公園路與市府路口機車踏墊上的登山包遭竊,須員警協助;許員獲報後迅即趕抵現場,經了解彭男是馬來西亞籍交換學生,來臺求學的過程中因喜愛臺灣豐富多元的自然風景,也結識許多志同道合的山友,幾乎每個月都從事登山活動。當晚彭男將登山背包置於機車踏墊,便離去用餐,晚餐結束後返回原地赫然發現背包不翼而飛,包內有著登山用的帳篷、睡袋、耳機等物品,價值不斐,心急如焚的彭男只好報警請求協助。許員詳細詢問彭男遭竊時間及機車停放位置後,便著手調閱路口監視器,逐一檢視、過濾相關畫面,最後僅花3天,便循線查獲犯案的張姓竊嫌,並在張嫌家中起出完好無缺的登山包,彭男接獲員警通知喜出望外,直言原本對於找回失物不抱太高期望,沒想到臺灣警察對於物品失竊這種小案也肯投入心力積極偵辦,竟能在短短3天之內就查獲竊嫌,物歸原主,除了再三對員警表達敬佩與感謝之意,彭男也大呼,臺灣實在是太棒了,讓他更有想留在臺灣定居的打算!
二、許員受理報案後積極調閱監視器,迅速查獲竊嫌並尋回失物,有效維護市民財產安全,殊值嘉許,足為同仁表率。
二、許員受理報案後積極調閱監視器,迅速查獲竊嫌並尋回失物,有效維護市民財產安全,殊值嘉許,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