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分局育才派出所許巡佐許、林警員等2員(下稱許等2員),113年11月1日12-14時擔服巡邏勤務,於13時14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本市北區進化路工地有糾紛;許等2員獲報後迅即趕抵現場了解,報案人(下稱王男)表示其母親(下稱陳女)患有憂鬱症及焦慮症等精神疾病,之前在該工地上班時與某位工頭有感情糾紛,當日前往工地欲找該工頭理論,惟該工頭並不在場,陳女一時情緒失控,竟搭乘電梯直上工地頂樓欲跳樓輕生,許等2員趕忙上樓查看,只見陳女站在頂樓圍籬邊不斷哭泣,且作勢欲跳樓,眼見情勢危急,員警立刻趨前暖言安撫,經員警苦口婆心、不厭其煩地好言相勸後,陳女激動的情緒這才稍微緩和下來,自行離開圍籬邊並隨同員警下樓,順利解除危機。另員警見陳女手臂有多處不明割傷,王男表示係陳女日前持刀自殘所致,現場經評估後由消防人員協助將陳女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診室就醫,另進行自殺通報由相關單位進行後續關懷,深獲家屬感激。
二、許等2員耐心開導意圖跳樓輕生女子,成功打消輕生念頭,充分發揮警察為民服務精神,足為同仁表率。
二、許等2員耐心開導意圖跳樓輕生女子,成功打消輕生念頭,充分發揮警察為民服務精神,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