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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為關懷少年,促進少年身心之健全發展,於民國71年依據臺灣省政府之核定,成立『少年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本會為落實輔導少年工作,於80年正式聘任專業人員,運用專業智能,並結合社會資源,全面推展少年不良行為之預防工作,期使本市少年輔導工作臻至求真、求善、求美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