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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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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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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分局 秘書室
 108-04-30
警查緝路邊違規停車 意外發現槍彈
  • 詳細內容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豐東派出所員警執行108年04月21日22-24時臨檢勤務,行經臺中市豐原區豐東路發現兩台白色自小客車紅線轉角違停,經警方上前盤查,其中一輛自小客車經盤查勸導後離去,惟另一輛自小客車車上無人,路旁站著一名男子,警方上前詢問廖姓男子,廖姓男子擔心遭開單告發才坦承是由朋友駕駛,他是坐在副駕駛座,警方繼續詢問其駕駛去向,他卻不知道駕駛到哪裡去,只將自小客車停於紅線轉角處後離開。
    警方以手電筒探照車內狀況,赫然發現副駕駛座上有疑似槍枝的違禁物,廖姓男子自行打開車門讓警方查看後,辯稱這把MK-16瓦斯空氣步槍是用來玩生存遊戲,惟空氣槍外表類似真槍,有危害安全之虞,廖姓男子聽到自己已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時,直呼「自己僅是要拿空氣槍給朋友把玩」。惟警方又在車上發現兩把左輪瓦斯空氣手槍,鋼珠子彈金屬外殼27顆,9釐米子彈3顆、球棒1支、斧頭1把等危險物品,警方質疑為何無正當理由攜帶器械等危險物品,但廖姓男子辯稱其他物品都是駕駛所有,原本就置放於車上,他不清楚這些危險物品從何而來,卻又無法向警方交代駕駛行蹤。
    經警方深入追查廖姓男子,駕駛在何處?他見紙包不住火才坦承該自小客車是跟朋友借來使用,MK-16瓦斯空氣步槍是他所有,但其他車內危險物品一概不知。經豐原分局鑑識小隊測試後,MK-16瓦斯空氣步槍及兩把左輪瓦斯空氣手槍未達法定殺傷力標準,但廖姓男子因持有9釐米子彈3顆,警方詢問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廖姓男子移送偵辦,至於其他危險物品的來源警方將繼續向上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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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08-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