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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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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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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外觀
  • 民國42年4月警察局調整清水、豐原兩分局管轄成立大甲分局。
  • 民國54年警察局重新修正組織規程及員額編制成立鄉鎮戶政事務所,每一鄉鎮增設副分局長一人,兼任戶政事務所主任職務。
  • 民國76年警察局奉內政部警政署函示,自同年7月15日起接辦港口安全檢查業務,並設置安檢課,本分局設安檢組。
  • 民國89年2月16日警察局安檢業務移撥海岸巡防署接管。
  • 民國94年8月22日警察局成立「鑑識課」,將「刑事警察隊」改置為刑事警察大隊」,本分局「刑事組」併同改置為「偵查隊」。
  • 民國96年1月2日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成立,警察局裁撤陸務課,由外事課協辦移民署派出單位之陸務工作,本分局原應陸務工作增設一組(第六組,掌理保防、陸務業務)辦事部分,均予裁撤,其所掌保防工作,由保安承辦組(第四組)辦理,另陸務工作,則由外事承辦組(第三組)辦理。
  • 民國99年12月25日臺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原臺中縣警察 局大甲分局變更為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
  • 民國103年1月1日因應警政署組織改造計劃,分局部分組織單位異動,新成立的單位有防治組、保安民防組,裁撤的單位有戶口組及民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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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06-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