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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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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警察隊 偵防組
 兒童保護類 101-09-30
兒童自我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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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會打公用電話,記住家裡、爸媽辦公室、鄰居的電話號碼,以及兒童保護113、報警110。

    2.若情況很緊急又沒錢時,我會按公用電話上的紅色按鈕再撥110。(卡式電話拿起話筒撥110即可)。

    3.我不走偏僻和人少的地方,以免遇到危險。

    4.我不搭乘陌生人的車,也不接受他的禮物和邀約,例如:錢、玩具、糖果、飲料、小狗、看電影、去動物園...等。

    5.陌生人向我問路時,說我不知道,請他問其他大人或警察,然後馬上走開。就算知道,也絕對不跟他一起去。

    6.發現有人跟蹤我,又遇到色狼要摸我,我會大聲求救、快跑。

    7.只有我在家時,除了家人或約好的朋友之外,絕對不開門讓別人進來,不論他是來借打電話或自稱是警察,因為壞人也會假扮成警察、老師...等,來拐騙小孩子。

    8.只有我在家時,接到陌生人的電話,我不讓他知道只有我在家,我會告訴他爸媽正在忙,請他留下姓名、電話,請爸媽有空再回他電話就好。

    9.我出去的時候,會告訴爸媽要去哪裡,並說明和誰在一起、何時回家。

    10.萬一我在路上和家人走散時,待在原地等家人回頭,或向警察、公共場所的服務台求助。

    11.若有不認識的人說爸媽有事派他來接我回家,我不和他走,趕快告訴老師或熟識的人。並先打電話跟父母確認清楚,以免被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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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0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