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臺中縣警察局於民國99年12月25日合併改制為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原臺中市及臺中縣警察局歷史沿革分述如下:
一、前臺中市警察局:
(一)依臺中市市志記載:「大正9年9月1日(1920)年臺灣地方制度創設,臺中市依第51府令設有臺中警察署,設有司法、行政、衛生、戶口等四係;轄下設有第一監視區(初音町、寶町、新富町等三間警察官吏派出所)、第二監視區(橘町、櫻町、樹子腳等三間警察官吏派出所)。」
(二)民國34年12月15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台灣省省轄市警察局組織暫行規程」成立臺中市警察局。設行政課、保安課、司法課、秘書室、督察室、會計室、消防隊、保安隊、第一分局、第二分局、第四分局、繼光、平等、成功、利民、模範、立德、正義、東區、勤工、文正、育才、北屯、四平、大坑、西屯、南屯等16個派出所。36年2月28日增設第三分局,42年增設人事室,69年12月11日自第二分局劃分成立第五分局,90年10月31日自第四分局劃分成立第六分局。
(三)民國34年12月設立於臺中市三民路一段178號,民國81年6月遷至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四)歷任局長如下:陳震先生、徐維新、呂之亮、洪字名、陳錦庭、鄭嚴登、萬開世、蘇銳淞、謝桂成、蕭炤文、鍾國楨、酈俊厚、趙勛奇、方士庭、夏濂、王曜臨、林永鴻、張世橪、李慶培、廖兆祥、李樹鈺、張友文、王錫田、孟宜蓀、王卓鈞、張慶裕、葉坤福、胡木源、邱豐光,計29任局長。
二、前臺中縣警察局:
(一)臺中縣警察局原為臺中州之警察部,光復後改制為縣,將臺中州所屬各警察機構納入警察局編制,34年11月25日設立臺中縣警察局,此為臺中縣警察局前身,設址彰化縣員林鎮。
(二)39年9月1日,臺灣省政府公布「臺灣省各縣市行政區域調整方案」,臺中縣政府於同年10月21日正式成立,設縣治於豐原。同年臺灣省警務處代電頒布「各縣市警察局警力調整方案」將原警察局之警力分劃為臺中市警察局、彰化縣警察局、臺中縣警察局及南投縣警察局。臺中縣警察局當時之內部組織分為行政、保安、司法、經濟、總務等五課及督察、主計等二室,外勤警力計有豐原、清水、大屯、東勢等4個分局、6個分駐所及66個派出所。
(三)嗣後因應臺中縣治安需求,分別於45年成立大甲分局,47年成立和平分局及霧峰分局,54年成立烏日分局,96年成立太平分局;組織調整為7課、7室、2中心、8個分局、14個分駐所、72個派出所及3個山地檢查所,編制員額3,232人。在警政業務調整部分,53年4月將衛生隊移交衛生局接管,81年依「戶警分立方案」,戶政改隸縣政府民政局,87年因應臺中縣消防局成立,警察局消防隊隨之裁撤,89年安檢業務移撥至海岸巡防署接管,96年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成立,裁撤陸務課。
(四)臺中縣警察局成立運作之初,由黃銘祥、呂之亮等2人先後代理局長一職,35年7月22日首任局長江風到差視事,之後歷任局長如下:呂之亮、陳鼐、何顥、李連福、方澄輝、王國棟、樊致祥、潘玉峋、林修瑜、王瑞松、唐鑑前、季錫斌、李惟喬、王琪琨、周德標、林昭標、廖兆祥、馬鑫昌、王安邦、王一飛、張連生、別棟甫、林茂生、陳瑞添、何海民、刁建生、陳國恩,計28任局長。
三、合併改制後首任局長刁建生、之後歷任局長分別為邱豐光、蔡義猛、陳嘉昌、楊源明、蔡蒼柏及現任局長李文章。
四、109年2月24日遷至本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新建大樓,原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舊址)改由本市都市發展局及環境保護局進駐辦公。
五、組織編制:
本局組織規程設置如下:六、主要任務:
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