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甲分局義里派出所警員潘星宇、吳其祐(下稱潘等2員) 112年1月14日22時至24時擔服巡邏勤務,獲報后里區后豐大橋有人意圖尋短,立即馳赴現場發現女子游○○(90年次、下稱游女)跨坐在橋墩上,情緒不穩、不斷哭泣,意圖輕生,員警見狀一面安撫游女情緒並予以開導,伺機上前將游女環抱控制、抱下圍牆,防止一場悲劇發生,員警聯繫游女哥哥到場將游女帶返家休息,經了解游女患有重度憂鬱症,因與家人口腳心情不佳,一時情緒激動,騎車到后豐大橋意圖輕生,家屬對員警及時協助,避免憾事發生,深表感謝。
二、潘等2員積極為民服務精神,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忠勤事蹟殊值嘉許,足為表率。
二、潘等2員積極為民服務精神,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忠勤事蹟殊值嘉許,足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