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五分局四平派出所警員温大慶、許弘育(下稱溫等2員)於112年1月26日10至12時擔服巡邏勤務,於11時45分許接獲值班派案,於上述地點有A2交通事故案件,需要警方處理,2員到場時發現徐姓機車騎士(下稱徐男)於事故發生後,臉部朝天仰躺在馬路上無法起身,一動也不動,2員隨即於車禍現場警戒、管制並疏導車流,温員則立即趨前向倒地的徐男安撫、垂詢並通知119消防局人員前來救護,由於受傷騎士年紀較大、說話有氣無力但尚有意識,温員擔心其安危一直跪在徐男身旁,不斷給予加油打氣並耐心安撫情緒,等待救護車期間確認徐男年籍資料並立即聯繫上家屬,直到119救護車到場後,始合力將受傷之徐男抬上擔架送往中港澄清醫院救治,所幸經醫院診治後徐男生命跡象穩定無大礙,員警義行獲家屬由衷感謝。
二、温等2員勤務中遇有車禍受傷民眾能積極為民服務,型塑警察親民愛民形象,殊值嘉許,足為表率。
二、温等2員勤務中遇有車禍受傷民眾能積極為民服務,型塑警察親民愛民形象,殊值嘉許,足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