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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水分局明秀派出所副所長黃祥傑、警員呂憲璋(以下簡稱黃等2員),110年12月01日擔服22至24時巡邏勤務,於22時20分許行經鎮南路與屏西路口,見一部自小客車闖紅燈,遂尾隨施以攔查,惟該車攔查不停,黃等2員駕駛巡邏車沿路尾隨以警報器及廣播示意該車停車受檢,該車仍持續闖紅燈逃逸,該車於22時30分許,行經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與晉武路口,與另一部自小客車發生交通事故,車上3人隨即棄車逃逸,經警方沿路追捕,終攔獲犯嫌2名,另駕駛男子逃逸,身分待查。經警方查驗身分,發現此2名犯嫌因毒品案遭臺中地院(檢)通緝中,車內並起獲長槍1把、短槍1把(經初步檢視槍枝零組件均正常,具擊發功能)、空氣槍1把、改造子彈3發、海洛因5包(含袋毛重16公克)、安非他命10包(含袋毛重15.2公克)等不法贓證物,全案詢畢後依法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二、黃等2員於勤務中表現優異,事蹟及工作熱忱足堪表率,且深獲讚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