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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水分局三田派出所警員黃龍健(以下簡稱黃員)擔服110年12月7日4至6時備勤勤務,於5時24分許接獲統一超商(菁埔門市)報案稱遭不明男子持刀喊搶劫,黃員趕赴到場時歹徒已騎乘機車逃逸。黃員隨即依超商店員描述的歹徒特徵,在超商附近沿線展開搜查,於5時42分在清水區中山路與華美街口發現歹徒騎乘重機車立即上前攔查,王嫌對於全案坦承不諱,警方並於該重機車上查獲水果刀一把。警詢王嫌時,王嫌表示想吃免錢牢飯,才會犯下此案,全案詢畢後依強盜罪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超商店員對於警方不到半小時即緝獲歹徒,大讚警方能力並表示謝意。
二、黃員面臨現場緊急情況,態度臨危不亂,為淨化社會治安貢獻良多,足為楷模殊值嘉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