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少年輔導委員會徵才公告
出缺職務:
(一)職稱:聘用社工員(職務代理人)。
(二)職務列等:約聘六等1階280薪點進用(約新台幣34,916元)。
(三)出缺職務數:1名(備取2名)。
(四)辦公地點:臺中市少年輔導委員會 (40843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2號1樓)
二、聘用期間:自109年9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依實際到職日起算)。
三、工作內容:
(一)少年行為偏差輔導服務工作。
(二)辦理少年團體輔導活動。
(三)辦理法律常識宣導活動。
(四)辦理其他有關少年輔導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四、所需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且具有下列:
1、學歷資格類別: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諮商輔導、心理、犯罪防治等相關系(所)畢業持有證書者。
2、具備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外國國籍(男性須役畢,持有退伍證件者或免役證明者)。
4、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汽機車駕照者為佳,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並具社會工作熱忱者。
五、報名方式(一律掛號郵寄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一)甄選報名表(請貼照片、資料詳實完整)。
(二)甄選簡歷表。
(三)切結書。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五)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
(六)退伍證件影本(男性)。
(七)請用A4信封裝袋以限時掛號請郵寄至臺中市少年輔導委員會(40843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2號1樓)報名,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社工員職務代理人」,(以報名截止日當天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註明連絡之行動電話)。若有疑問請洽少輔會黃社工(電話:04-22583709)。
六、經書面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自行負責。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 8月10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八、甄選方式及甄選時間:
(一)經書面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請務必保持聯絡電話暢通)。
(二)甄選方式:面試。
(三)面試時間: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九、放榜:正取1名,備取4名,錄取名單公告於臺中市少年輔導委員會網站,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十、其他:報名審查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經書面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如資格審查不符合或未獲遴用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十一、下載檔案:甄選報名表(請貼照片、資料詳實完整)、甄選簡歷表、切結書。
以上3種表格請至臺中市少年輔導委員會網站https://www.police.taichung.gov.tw/juvenile/
或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網站https://www.police.taichung.gov.tw/youth/home.jsp?id=10&parentpath=0,1
活動訊息)下載使用。
出缺職務:
(一)職稱:聘用社工員(職務代理人)。
(二)職務列等:約聘六等1階280薪點進用(約新台幣34,916元)。
(三)出缺職務數:1名(備取2名)。
(四)辦公地點:臺中市少年輔導委員會 (40843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2號1樓)
二、聘用期間:自109年9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依實際到職日起算)。
三、工作內容:
(一)少年行為偏差輔導服務工作。
(二)辦理少年團體輔導活動。
(三)辦理法律常識宣導活動。
(四)辦理其他有關少年輔導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四、所需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且具有下列:
1、學歷資格類別: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諮商輔導、心理、犯罪防治等相關系(所)畢業持有證書者。
2、具備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外國國籍(男性須役畢,持有退伍證件者或免役證明者)。
4、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汽機車駕照者為佳,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並具社會工作熱忱者。
五、報名方式(一律掛號郵寄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一)甄選報名表(請貼照片、資料詳實完整)。
(二)甄選簡歷表。
(三)切結書。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五)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
(六)退伍證件影本(男性)。
(七)請用A4信封裝袋以限時掛號請郵寄至臺中市少年輔導委員會(40843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2號1樓)報名,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社工員職務代理人」,(以報名截止日當天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註明連絡之行動電話)。若有疑問請洽少輔會黃社工(電話:04-22583709)。
六、經書面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自行負責。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 8月10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八、甄選方式及甄選時間:
(一)經書面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請務必保持聯絡電話暢通)。
(二)甄選方式:面試。
(三)面試時間: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九、放榜:正取1名,備取4名,錄取名單公告於臺中市少年輔導委員會網站,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十、其他:報名審查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經書面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如資格審查不符合或未獲遴用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十一、下載檔案:甄選報名表(請貼照片、資料詳實完整)、甄選簡歷表、切結書。
以上3種表格請至臺中市少年輔導委員會網站https://www.police.taichung.gov.tw/juvenile/
或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網站https://www.police.taichung.gov.tw/youth/home.jsp?id=10&parentpath=0,1
活動訊息)下載使用。